射洪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从严治检方针,从五个方面做文章、用力气,积极构建队伍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使为民务实清廉成为了纪律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狠抓联系群众工作
该院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重要标准,立足检察职能,深入群众,联系群众,帮扶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坚持法治宣传常态化。控申、民行、未检等部门联合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活动,采取展出宣传图片、发放宣传资料、赠送法律书籍、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二是坚持下乡走访常态化。该院党组成员坚持每月下基层调研走访一次,通过与村民代表、镇村干部开展座谈,深入实地了解情况,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征求意见和建议,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获得了当地群众的一致赞扬。
三是坚持案后回访常态化。将刑事和解案件当事人、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自侦案件发案单位列为必访对象,办案人员结案后1个月必须回访,重点了解矛盾是否化解、教育整改措施是否落实、是否需要帮助等,做到涉案群众不满意、效果不好,帮扶不脱钩,责任不解除。
狠抓规范执法工作
该院以业务规范为抓手,坚持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精神贯穿于检察业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切实提升干警的执法规范化意识和水平。
一是严格实行案件集中管理制度。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积极开展案件质量监督工作。由专人负责跟踪分流到各科室的案件,实行案件全程监控,督查办案过程中各个廉政节点,形成严密的监控体系,防止违法、违规办案行为,促进严格规范执法。
二是严格规范举报线索的办理。健全举报线索受理、分流、查办和信息反馈机制,由控申部门统一受理、管理举报线索,并实行集体评估、定期清理、要案线索备查、实名举报答复等制度,做到有群众举报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认真核查,防止有案不办、压案不查。细化职务犯罪线索审查、初查、立案侦查的批准程序和时限,对决定立案的3日内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审查。对决定不予立案的,由控申部门审查提出意见,并受理举报人的复议。
三是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初查工作的相关规定,确保在立案前不限制或者变相限制涉案人员人身自由,不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每一次讯问全过程不间断录音录像,在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同时移送录音录像资料。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通过逐案清理,未发现违法扣押个人合法财产和案外人财物、违规使用扣押财物等问题。
狠抓检务公开工作
该院不断探索检务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完善检务公开制度,切实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一是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对外官网、微信、微博等公开平台,适时更新检察机关概况、工作动态和成效、队伍建设情况等,切实做到全面、及时公开。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面向全社会公布案件信息和提供查询,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主动接受代表、委员们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推行检察官约谈在押人员,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的“双约”制度,在看守所监舍内张贴告在押人员书,明确告知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及申诉、投诉途径方式等,进一步增强执法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是完善公开制度。制定《关于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作为指导全院检务公开工作的总依据,并要求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该意见,使检务公开相关工作步入科学、规范、严格、高效的良性发展轨道。落实不捕、不诉案件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制度,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增强执法透明度。建立“三公经费”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向全院干警通报一次“三公经费”明细支出,每年度通过政务网向全社会公布一次“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