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射洪县人民法院速裁庭受理了一起标的额1500多万元的公司解散纠纷,当事人全部签收了调解书。不到24小时,该案成功办结,较一般简易程序3个月的审理期限,办案时间缩减到最短,当事人非常满意。
射洪某公司与南京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四川某公司,后因各种原因导致公司不能有效运转,射洪某公司诉至本院要求解散四川某公司。速裁庭受理该案后,立即联系被告,当即立案、送达、开庭。庭长曾巍分别向原、被告及第三人了解相关信息后,组织当事人先行调解。在是否解散公司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曾巍提出由南京某公司将其持有的四川某公司股权转让给射洪某公司的调解方案,并建议当事人从三家公司的长远发展和长期的经营合作为立足点慎重考虑。
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当事人均接受调解方案,并以方案为基础,达成了调解协议。注册资金3000多万元,争议标的额1500多万元的案件24小时之内就审结,充分展现速裁方式快立、快审、快调、快裁的优势。
据了解,县法院2016年开始全面推行民商事案件速裁机制,按照大速裁、大调解有机统一的模式,扩大受案范围,优化运转机制,缩短办案周期。2016年3月成立速裁庭以来,共受案75件,结案74件,另外通过诉非衔接机制诉前处理案件45件。受案类型包括离婚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公司解散纠纷等十多种。
速裁庭坚持“快开庭、快审理、快裁判”为办案理念,平均结案周期不到3天,最多的一天审结四件案件,充分发挥高效率、快办案的速裁功能。(白勇 记者 贾明高) |